这朵花是情侣花,除了两位当事人之外,没什么人有资格对这花评头论足吧。赠于你花这也是情分,不喜欢就找个小号送掉或者叫站长删掉好了,挑三拣四的还真是应了那句“The bitch is so bitch”.
至于站长,你应该趁机给爱花人士提供些价格高昂的删花服务,反正他们那么矫情说不准还真愿意花元宝删了。这件事情无论从什么角度看,都没有花主向受赠者妥协的道理,这种舍本逐末的处理方式我也是醉了。
P.S. 话说两年以前,我赠某人自己的自命名,后来关系破裂了,她就把花送给我敌人还加了句“这花真丑”。当时问七剑能不能把她号上的花删了,站长表示不行,那时候怎么就没考虑考虑我的感受咧?看来这年头手里有花才是大爷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