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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蓦然挥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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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11 19:22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江湖公告在先,论坛处罚秋风公告在后,可以视为已经更改处罚规则。
你明知有此先例,却希望按更早的“规定”处罚。
“如有违者,先是警告,再犯罚金....终身监禁" 这只是很笼统的话,众所周知 很多违规处罚并没有明确的条例,清大厅、杀新人  都是按照第一次处罚的力度来执行。
你并没有受到不公正的待遇,何必如此过激反应。
没按公告里写的处罚,是我不对的地方,在这里向大家道歉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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