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江湖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账号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查看: 26793|回复: 92

醉湖史上第一“明目张胆偷窃事件”。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9-12-11 12:33:1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江湖侠客,领略江湖文化,让你轻松玩转江湖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注册账号

x
案件事实:
2019年12月11日晚,由于厌倦的江湖的诸多烦事,玩家落叶决定退出江湖,于是把密码告诉玩家盖世英雄。接下来,一场闹剧由此而生:落叶在告诉盖世英雄密码时不小心以公聊的形式打在了公屏上,这时本案主角风少(大号风摇、追忆,性别不详)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登上落叶此号,在落叶(赠与人)与盖世英雄(受赠人)视野的监督下仍把落叶名下的28张十级会员月卡以及一张三级会员季卡(折合约800人民币)转到自己名下。后经站长柒剑的明察秋毫,以上物资顺利找回。
盗窃行为过程如下图所示:
QQ图片20191211121646.png
QQ图片20191211121653.png
QQ图片20191211121709.png
QQ图片20191211121716.png
QQ图片20191211121756.png

笔者对此案的看法:关于风摇的此次的盗号行为,虽然涉及的金额小,但此盗窃之心可诛。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,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,拿了必然会受到道德或法律的制裁。我相信大多数湖友已为人父人母,教育孩子一定要从小严格的抓起,以免盗窃由小及大,走上犯罪道路。
ps:望广大湖友切实管理好自己的账号密码,切勿随意透露,以免让有小人心之人乘可趁之机。
       再次感谢柒剑站长的找回原物之举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2:53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听眠 于 2019-12-11 13:57 编辑

额,你们好搞笑。
自己犯傻,还要别人替你们买单?
自己不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密码,我们又是敌对,落叶赠送给我们,我们拿怎么了?
照这样说,是不是,以后打架,掉了会员卡,也得还呢??
自己没智商,还得别人为你们的错买单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2:54:4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留名2019年醉江湖趣事,人送外号 “喜闻哥” 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2:56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空自己看看江湖公告《玩家注意保护自己账号》最后一条!

玩家因自己因以上原因导致物品被盗,站长有权不予恢复。或者收取一定金币或元宝的手续费。

站长:柒剑


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3:09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送5张10会月卡给我吧,谢谢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12-11 13:17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知道别人的账号密码是你偷盗别人物资的理由?你有别人家房子的钥匙也是你随意进入他人家门的理由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12-11 13:18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偷来的物资能和打掉的战利品相提并论?如果能的话,以你的理解,偷来的也是你的战利品咯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3:25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听眠 于 2019-12-11 13:34 编辑

别拿现实跟游戏对比,你是学法律学懵了吗?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3:26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照你这样说,六道有招魂账号密码,六道用来为所欲为,是不是也犯法了呢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3:30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再则,落叶公屏说了不玩,又发了账号密码,是否可以认为他自己想随便送人呢?凭什么,我们就不能拿呢?
再则,落叶公屏自己公开账号密码,落叶是否说过,东西我们不能拿呢?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3:33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拿而不问视为偷 不问自取视为贼
这么简单的道理,居然被某人堂而皇之视为理所当然,一不小心暴露了智商,还口口声声和别人谈智商
按照你的思维逻辑,任何有敌意的双方,都可以偷盗别人的东西了?
讨厌你,就要拿走你的东西?谁让你不好好保管了?
那就可以理解了,怪不得你要过乞讨一样的生活,是东西被讨厌你的人拿光了吗?讨厌你的人还真不少!!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3:35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爱你的时候,你说什么就是什么!
我不爱你的时候,你说你是什么?
执念~~~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3:40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某层某物
游戏就游戏,你凭什么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,对别人评头论足呢?
请问同样的年纪,你叫别人大妈,你妈是怎么做到的呢?
你是想表达什么样的八卦呢?
没结婚不代表就可以装嫩,也有可能是太丑没人要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3:53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听眠 于 2019-12-11 14:04 编辑

~~~~~~~~~
1111.jpg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3:57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马律师....哦不,马研究生,请问下您在学校里面的老师怎么定义“偷盗”,看来在学业上也要多费些心思了;当事人自己将账号密码公布于大厅公屏之上,既有赠予大家物资的行为,为什么您就不能理解是... 当事人对话的对象是“所有人” 因为不小心或是正在和雄霸聊天而选中了雄霸呢?那意思就是,手快者得了,何来偷窃之有? 如果是赠予指定对象的话,当事人为何不自己赠予或者是通过qq等特定渠道来告知当事人呢?
所以...他是回馈大众的,手快者得!

第二,雄霸上号时候慢了一步,在大厅和当事人交代了,让他找站长,当事人当时的回应是什么?
原话是“我都不玩了,找他(站长)干什么”既可以断定当事人当时的赠予对象是所有人,而不是指定对象雄霸;所以雄霸没拿到物资,当事人当时表现的是不在乎!

这件事情本来已经结束,为何马律师还要来论坛拨动心跳? 醉湖成立这么多人,这么多年以来还是全网第一梯队的江湖,自然是有它的道理;站长早上已经处理过了这些事情,如果是如您所说的“偷窃”的话,站长会不处理???

换一种说法,落叶当时的一场任性的闹剧与15年跨年夜南京路撒钱引发踩踏事件 何异?是不是撒钱者客户申辩说是把钱赠予特定对象来逃避制裁呢?追忆也是这次事件的受害人之一,已经被扰乱了自己的生活和江湖的体验,您为何还要污蔑他,强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?况且,您只是一个律师,不是法官!


12.jpg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4:00:1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通读全文,楼主恐怕没抓住事件的本质及关键要素。其一,落叶虽然承诺元宝给雄霸,但在明确得知十会卡被赠与第三人后,明确书面表示不予追究(我都不玩了还找站长干嘛),即可视为做出了新的有效的意思表示,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。即使雄霸认为自身权利收到侵犯,也应该找落叶追索,无权追究第三人责任。其二,落叶的会员卡赠与风少,风少是被动受益方,不能直接证明行为人是风少,落叶作为一名成年人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应当预见到将账号密码发至公屏的后果,何况江湖公告明确告知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,这是明知故犯。如今,密码众人皆知,而醉湖里有近万个账号,逾2000名玩家,是否元宝损失一事每个人都有嫌疑,都要赔偿落叶损失呢?综上所述,楼主所言根本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,一派胡言,荒谬至极,妄图扰乱站长及广大群众百姓视听,以行掩盖当事人自身过失、扰乱醉湖和谐风气之目的。同时,楼主的标题正文,所用字眼完全是主观臆断,已涉嫌诽谤及人身攻击,当事人保留追究楼主法律责任的权利。最后,奉劝一声,这年头学法懂法守法的人不再稀缺,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最重要,切莫纸上谈兵,以自以为所谓的“仁义礼智信”进行道德绑架。空谈误国,实干兴邦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4:01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听说落叶的密码都是一样的?听说有人上悠悠小猪号企图把人家的会员清零了?
听说赠送时候的IP是可以查到的?听说清风一叶有可能也是盗号的人上的?
听说站长已经追回物资了?听说说你胖你还喘是不要脸的意思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12-11 14:04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上的,落叶做出“我都不玩了,还找他干嘛”的意思表示只是不去找柒剑,你在哪里看出他承认风少的无权处分行为?还有不要把现实行为和法律行为想混淆,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,落叶虽然做出此意思表示,但仍实施了去找柒剑这一行为,那么即可认定落叶做出先前的意思表示无效。所以啊,看问题别太片面,格局也不能太小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4:05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世风日下,人心不古。
回复 支持 1 反对 0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9-12-11 14:08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大,你丑,你惹小鲜肉,你说啥就是啥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账号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手机版|Archiver|小黑屋|醉江湖论坛 |网站地图

GMT+8, 2024-11-22 05:53 , Processed in 0.088718 second(s), 23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